原始的欢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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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-11-12
一段关于“爱情”的讨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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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的,是昨天晚上和一个朋友讨论的话题:爱情是否存在,如果存在,又是什么,它和家庭,责任又有什么关系。也许有人觉得没有讨论的必要。然而爱情毕竟是那么多人拿来做话题做借口做理由的东西,也是歧义争论描绘最多的母题,因而也是值得一探究的吧。欢迎大家有不同意见的也来讨论一下吧。
H: 也许是我们从小受的教育还是读小说带来的潜在影响?为什么基本所有人都对这个“爱”字如此看重呢? 但是又谁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,它成为象上帝一样的现象
V: 因为这是一种需要阿。是感情维系的本能需要和对稳定感的追求的需要的混合
H: 即使比如你,说自己的爱失去信心或者兴趣,也仍然是对这个字怀有敬意和憧憬的
V: 因为感觉到自己爱什么人的时候很快乐的阿,当然就会憧憬了,谁不憧憬快乐呢?敬意倒是不能用在上面的。所以我说了,人就是一种追求快乐的动物,所谓slave of pleasure么 H: 呵呵,问题是,很多人所说的爱似乎充满了苦涩味的呀。但是他们/她们还是颇为自豪和乐此不疲
V: 苦涩,我觉得那是失去快乐之后的感受,本身不是爱的一部分呢。苦涩是患得患失的结果,也更说明了爱能给人带来的快乐不易割舍
H: 呵呵,不知道哦。就曾经有人跟我说过如何暗恋一个人时的难受,但是又颇引以为豪。也有人跟我说过如何爱这个人,但是这个人对她/他如何不好。这些都不能说得上是快乐的经验吧?
V:嗯,未必
V:爱是一种感觉,对不对?感觉来自于激素分泌,激素的分泌会给人带来快感。因此,你不知道这种苦涩能给人带来多少快感,是因为你听着这样的故事不会分泌激素,但是当事人可就受到激素的影响,所以仍然是有快感的
H: 呵呵,不知道。说实话,我不知道爱的定义,所以也更不知道爱的来源,或者它的组成部分了。
V: 这只是我的理论而已
H: 呵呵,每个人都有一套关于爱情的理论,但是谁也都不能确定
V: 如果你从来没感觉到爱,或者没有感觉到爱给你带来快感,那么也许你的激素分泌dyfunction了。那就不要去孜孜以求了,也没什么大不了的,反而省心了呢
H: 我不知道啊,我肯定是有你所说的激素之类的产生的,但是我把它理解为非常直接的动物反应。这与普遍意义上的爱似乎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吧?
V: 那么所谓普遍意义上的爱,和我的看法还是有不同的
H: 我明白你说的激素什么的,那是最基本,最本能的两性吸引,或者说同性吸引,如果是同性恋的话。但是,我们所接触听到最多的普遍意义上面的爱情似乎都忽视忽略这方面,而强调什么天长地久,什么家庭,婚姻,责任等等的吗?
V: 婚姻和爱情是有所相关的。因为婚姻是两人的一个盟约,就好像甜言蜜语一样。至于家庭和责任,则是外加的东西,是法律用来保护社会稳定和公平的,这和爱情无关
H: 呵呵,我恰恰相反,认为婚姻和爱情没有关联。婚姻和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是社会需求和设置罢了。从古到今从中到外,有多少婚姻真的和爱情有关系呢?我们的古文里面似乎也一直没有爱这个词的吧?有恋,有怜,有惜……有爱吗?爱这个概念好像还是从日文泊来的吧?
V: 婚姻和一夫一妻制没有关系的,这个你是口误了吧。而爱是不是日语,我就不知道了。就知道家庭一定是个法律标的,没有爱情的成分的。我的所谓的爱,也许和很多人认为的爱也不是一回事儿。这点上你说的对,两个人在一起说我爱你我也爱你的时候,也许都是驴唇不对马嘴。
H: 呵呵,也许是口误吧。我们以前的婚姻一直讲究的是门当户对,讲究的是媒妁之言。什么时候有过爱情的位置?外国的婚姻很多也是利益关系以及传宗接代的需要吧?当然,我说的是传统的婚姻。有爱情的婚姻提倡最早最早也不会早过文艺复兴吧?
V: 哦,你说的婚姻,就是我说的家庭,而我说的婚姻,应该是你说的天长地久
H: 那你说的爱就是激素作用是吗?问题是我们都知道这激素的作用很快失效,甚至不再产生的。那如何跟这意味着天长地久的婚姻,或者说家庭相融合呢?
V: 我觉得是这样的
H: 如果这两者是不能相容的,为什么我们一直提倡有爱情的婚姻呢?
V: 天长地久,只是一个幻想而已,而幻想,也是会产生快感的。“有爱情的婚姻”,目的不是为了提倡爱情,而是反对过去的某种类型的婚姻。你不能脱离context来看这句话的
V: (而天长地久的婚姻是这么来的)觉得爱情可以天长地久 + 有爱情的婚姻 = 天长地久的婚姻。结果出现的大量变态的不人道的婚姻。所以现在离婚的容易,是一种人道
H: 呵呵,问题是很多人都是脱离着看这事的啊,那么多的女人和男人说不能忍受没有爱情的婚姻,甚至有人以此为借口去寻找婚外情,第二春
V: 借口,你既然知道是借口,那么这跟我们的主题也就无关了吧?
H: 呵呵,是啊。问题是还是有关的,因为即使是你,还是会觉得婚姻和爱情或者说家庭的爱情是相关的啊。但是,我就看不出这相关之处在哪里哦
V: 那就是我最初定义的另一个本能需要:对predictable的稳定感的需要吧?也就是说感情维系的本能需要和对稳定感的追求的需要的混合
H:没有爱情的婚姻,如果有很好完善的协议,大家也根据协议办事的话,不是更predictable吗?
V:那么第一份需要有从哪里去寻找呢?
H:感情维系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啊。
V:那是不同的阿
H:为什么呢?
V:男女之交(或者同性之交)是有性的成分的吧。我觉得还是和自己爱的(或者特别喜欢的人)做爱来得更有快感吧?
H:你也知道感情会变样,走样,对不。所以你才会说什么不人道的婚姻,对不对。这就说明感情维系是不能通过硬性规定来获得的,对不?
V:是的,不可以通过硬性规定来获得。但是,婚姻作为社会需求,一定是需要通过一些硬性规定来实现的。所以我说家庭,责任和爱情无关的么
V:你所说的婚姻和家庭有什么区别?
H:我说的家庭和婚姻没有区别。你说婚姻和家庭的区别在哪里?
V:那你分开两个词汇说,岂不是太deceive了么? 我当初看见也觉得没什么差别,可是既然你分开说了,我就当即把它们分开了。婚姻是两人盟誓要在一起,家庭是一个法律名词
H:婚姻也是法律名词吧? 从我的角度,家庭和婚姻有区别是当有了第二代之后
V:那么两者的区别就在于责任对象的增加吧?
H:对
V:这样说来,也就都是法律名词了
H:还有一点我觉得挺有意思的是:很多人都说爱情需要有责任心,需要负责任。问题是,如果它是单纯的激素作用,当激素消失时自然不可能负责任的。对不。如果,我们一定要考虑负责任的话,而这是爱的必要条件,那么就说明这个意义上的爱并不单纯。它甚至有交换的含义在内。因为我们一般说的负责都是因为我们得到了什么,所以就要相应付出什么来作为负责的表现。这么说来,这个意义上的爱情就是功利的咯?
V:恩,这我是同意的
H:但是,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说负责任的爱才是单纯的呢?
V:我认为所谓负责的爱情的源头,在于人将自己的快乐当成一种vested interest,继而产生患得患失的恐惧,加上潜在的不信任,于是喊出了负责任的爱情的说法。我没有听说过负责任的爱是单纯的这种说法。责任本身是复杂的,带有责任的爱怎么会单纯?其实既然我把爱情定义为激素分泌,而激素分泌不是一种behaviour,也不能受人控制,因此所谓纯粹的爱情也不能负责的。所谓负责,是对人的behaviour的规范。
H:那就不要把负责和爱情扯上关系嘛,要提倡负责也应该是提倡人做为一个个体,对另外一个个体的负责嘛
V:是啊,这点上我们没有分歧的 ...... 当然,形形色色的说法,其实绝大多数没有经过逻辑的考量,只是拿来serve self-interest的
H:甚至很多人并不是拿来serve self-interest的,而是人家说的他/她就这么信了,也就这么用了
V:古时的中国和西方家庭和爱情是无关的,在现代变得相关起来也是因为特定的环境契机造成的。我记得好像两者的相关,还跟马克思还是恩格斯的理论有关。爱情和家庭,两者的起源是不同的,两者的汇合也就是近代发生的事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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